推进安全生产“三个责任”落实。通过加强对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检查、考核和企业安全责任落实情况、隐患整改情况检查,抓好生产经营单位安全责任的落实,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推进安全生产知识技能培训。组织安监干部参加区、市、县组织的各类培训,掌握最新的法律法规、业务知识、监管执法等内容,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执法检查能力。邀请自治区专家、讲师有针对性的制定培训计划,对安委会成员单位、重点企业、小微企业开展安全培训。督促企业开展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老员工再培训,确保做到全员培训合格上岗。
推进风险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继续开展“专家会诊”、“技术抽检”、“企业互查”等活动,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会同“专家”帮助企业制定与企业实际相符的隐患排查清单,并严格按照时限要求排查整改隐患,加大对安全生产的投入力度,配备专职的系统管理人员,熟练操作风险预防控制系统各个模块,力争完成上线企业“六化”达标。
推进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按照“先高危后一般,由易后难,由点到面”的方式,以不过多增加企业负担为原则,对应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企业,探索建立免交抵押金机制,对评为市级以上安全生产先进单位、通过三级以上安全标准化验收等情况的企业探索建立保险费率调节机制,切实提高企业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对应参加责任保险而拒不参保的企业探索建立媒体曝光机制,切实提高企业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序推进企业缴纳安全生产责任险。
推进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一是规范和强化安全监督检查及隐患排查工作,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继续抓好政府抽查、专项检查、重点检查、联合检查,实行谁检(排)查、谁签字、谁负责,确保安全检(排)查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二是把检查督查与行政执法、十大专项整治行动、“打非治违”等有机结合起来,发现问题、就地执法。三是扎实开展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基层、深入现场对全县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煤矿和非煤矿山、水域水库、特种设备等12个重点领域开展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集中排查治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监管漏洞,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